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存量房买卖)(已办理预告登记)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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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现场签字或网上电子签章); 2. 申请人身份证件材料(含申请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人提交); 3. 询问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现场签字或网上电子签章); 4. 房地产买卖合同(线上办理预告的,系统自动读取,无需申请人提交;线下办理预告的,合同拍照上传); 5.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线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系统自动获取,老证扫描上传;线下办理提交原件,预告登记已收取的无需提交); 6. 《不动产登记证明》(系统自动读取,无需申请人提交); 7. 完税凭证(系统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交); 8. 线下办理涉及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材料(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件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代理人提交); 9. 其他涉及划拨土地需要补办出让的,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相关票据(原件); 10.出让人是国有单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同意转让的文件(原件); 11.其他所涉相关材料(原件)。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惠企政策 1. 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 2. 企业间(企业与企业交易)转移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 办理时间 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办件进度可在微信公众号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365bet官网ribo88_bat365中文官方网站_office365打不开doc文件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 咨询电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存量房买卖)(已办理预告登记)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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