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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市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7 10: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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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安委〔2020〕16号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安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训开展全国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仙居司太立“7.27”泄漏爆炸等市内外危化品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专项行动、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提升我市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的通知》(浙安委〔2020〕1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聚焦企业“低小散弱、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欠缺”等根源性问题,紧盯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中最关键问题和最薄弱环节;突出涉及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高浓度过氧化物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以及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危化品的企业(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危化品生产环节专项检查整治。

        1.开展企业发证条件“回头看”。危化品生产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应急〔2018〕19号),按照企业自评、部门抽核的原则,在9月底前完成危化品许可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企业将自评表、得分及评估诊断等级报当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认可。12月底前,县级部门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完成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发证条件“回头看”。(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2.推进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12月底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装置全部完成自动化改造,加快推进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改造。推进9人以上(不含本数)重点监管工艺、涉爆和剧毒车间改造减员工作和建成9年以上(不含本数)以重点监管工艺为主的危化品生产线技术改造,在改造工作中全面推行生产装置自动化,12月底前按计划完成今年改造任务。(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3.实施涉爆装置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8月底前,拆除或停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区必须于12月底前完成控制室、交接班室搬迁改造,其他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的控制室、交接班室确需布置在装置区内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12月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4.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按照“一企一策”的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实施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12月底前要完成5家企业(黄岩2家、临海1家、仙居2家)的搬迁改造任务。(市经信局牵头)

        (二)开展危化品储存环节专项检查整治。

        1.开展涉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8月底前要完成摸排和全覆盖检查;12月底前要完成所有储存场所定量风险评估,核定储存量及周边安全间距,对存在周边安全间距不足,储存场所冷却喷淋、监测报警等安全设施不完好,禁忌物质混存混放,超期、超量、超品种储存等情况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并妥善处理相关爆炸危险性化学品。严肃查处非法生产、储存、使用硝酸铵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督促危险性建(构)筑物周围未按照相应工程设计标准设置防火隔离带、防雷击措施的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销售、购买许可、备案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分别牵头行业领域整治)

        2.开展危化品企业、燃气储配站、物流企业、港口、库(堆)场、码头等危化品储存场所专项整治。8月底实现全覆盖检查,凡存在储存场所未经正规设计,储罐泄压排放系统、冷却降温设施和检测报警装置不完好,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以及超量储存、违规混存等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查处,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关闭、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分别牵头行业领域整治)

        3.加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管控。8月底前,完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和“回头看”,未完成的一律暂时停产停业;10月底,实现全部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三)开展危化品运输环节专项检查整治。

        1.推进运输企业安全整顿。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专项行动和“雷霆行动”要求,按照约谈训诫一批、停产停业一批、淘汰取缔一批的要求,12月底前,全面清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运输企业。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到12月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动有危险货物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区域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货物车辆专用停产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推进运输车辆安全整顿。9月底前,完成我市长期在外市驻点经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转籍至外市或返回我市经营;12月底前,长期在我市驻点经营的外市籍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驻点备案管理,未备案的从严加强监管和处罚。力争到12月底前完成挂靠车辆整治清零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3.推进从业人员智能管控。落实“铁拳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加快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发危化品运输企业驾驶员、押运员等“安全码”应用,12月底前要实现“亮码上岗、变码管理、扫码执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4.推进运输秩序规范。12月底前,设有化工园区和危化品进出口港区的县域明确高速公路专用出入口,设置连接高速出入口、码头等的最短距离专用线路。完成危化品运输重点高速匝道出口限速提示报警和超速抓拍设备安装。(市公安局、高速台州支队根据职责分别牵头)

        5.严格充装和卸载环节管控。9月底前,督促危化品企业、燃气储配站等企业建立危化品、燃气充装和卸载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督促相关企业聘任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装卸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充装环节“五必查”“五不充”。装卸作业应当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实施整治)

        (四)开展危化品及燃气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整治。

        1.深化一般使用单位安全整治。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9〕18号)明确的“十个一律”整治措施和《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坚决消除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到12月底重点使用企业完成“安全评价+整改确认”。(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分别牵头行业领域整治)

        2.深化重点使用企业安全整治。12月底前,化工医药行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全面完成“安全评价+整改确认” 。深化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排查,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3.开展燃气设施排查整治。9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自建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及二甲醚、丙烷、丁烷、戊烷、甲醇等)设施排查,摸清使用单位底数,逐个制定治理方案。对储存装卸设施未经正规设计、消防验收,压力容器未经检验合格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整改。(市发改委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开展危险废物处置环节专项检查整治。

        1.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11月底前,完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单位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涉及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不如实申报废弃危化品和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或中间产品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2.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10月底前,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12月底前,建立危险废物重大案件部门联动、区域协作、会商督办制度,初步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0年全市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万吨/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提升至96%。(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六)开展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1、加强压力容器安全监管。加快推进盛装、运输、充装极度或高度危害、易燃易爆介质以及高温高压等涉危化品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9月底前,全面摸清涉危化品压力容器,建立台账清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2、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管。加快推进输送极度或高度危害、易燃易爆介质以及高温高压等涉危化品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未按照TSG 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按照TSG D7005《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要求开展年度检查以及申报定期检验等问题。9月底前全面摸清涉危化品压力管道,建立台账清单;12月底前,完成压力管道数据库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七)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

        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对2015年以来危化品领域亡人事故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逐条评估核实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包括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责任、点对点具体措施、法规标准制度等),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重大风险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9月底,各地、市级有关部门要将评估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牵头)

        三、整治安排

        (一)集中检查(2020年8月至9月底)。开展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条件集中检查,重点检查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条件,到9月底,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违法清单、处罚清单“四张清单”。

        (二)整治攻坚(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集中整治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条件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前期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重大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到位。

        (三)完善提升(2020年12月)。在前期集中检查和整治提升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配合做好省级聘请的国家级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刻吸取国内外危化品领域重大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杜绝麻痹松懈。要加强对重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各级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按照项目化管理、专班化运作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地安委办要发挥协调作用,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属地协同的联合管控机制。

        (二)坚持“四个结合”。将重点整治与去年部署的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整治相结合、与今年部署的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废物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与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专项行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要求相结合。通过重点整治,全面消除危化品全生命周期中易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推动社会共治。各地要加快培育一批技术服务龙头企业,推动第三方安全服务从危化品许可企业向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相关企业延伸。大力推进安责险工作,强化“保险+服务”机制运行,扩大企业安全检查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进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推动危化品领域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覆盖。加快制定危化品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及家属、社会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社会共治合力。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地要加强督导考核,将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市级将结合常态化暗查暗访、“一线工作法”等,不定期实施“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追责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市安委办成立365bet官网ribo88_bat365中文官方网站_office365打不开doc文件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工作专班,市安委办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请市级各有关部门于8月31日前将分管处室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安委办。

        市安委办联系人:杨建锋,电话:88511850,钉钉:13666825015。


                                                 365bet官网ribo88_bat365中文官方网站_office365打不开doc文件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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