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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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将继续实施! 为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经研究,我市以下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将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实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缴存职工单方或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即最高可贷款120万元。 “认房”范围以购房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 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50%,即月提取额为15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