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389/2020-664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21 |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 发布时间: 2020-01-21 16: 43 | 浏览次数: |
2019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处室及基层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方法,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从严格落实责任、规范公开栏目、突出重点工作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提升统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办公室主要负责、各处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实行对外口径统一。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处室年度考核内容,通过不断细化局机关各处室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
二是规范公开栏目,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全面优化统计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和统计等功能,提升统计信息公开网规范化水平。要求局机关相关处室在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办理结果、部门预决算等重点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
三是突出重点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加大“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统计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公开全局预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继续做好收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标清单公开,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制度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强化门户网站主动公布。台州统计信息网是统计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公布内容涵盖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和信息公开年报等,一年来,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669条。二是做好政府公开网的信息发布,2019年,在主动配合做好政府公开网的升级改版工作的基础上,发布信息616条,其中政务动态530条。三是完善日常纸质资料的公布内容。根据需求和变化及时调整和公布月卡指标数据,整理历年各项经济指标、统计调查数据出版2019年台州统计年鉴。三是加强与报社、电视台、楼宇电视等主要媒体平台的合作开展大型统计宣传活动。2019年,市统计局各类统计调查信息登载在《台州日报》、《台州晚报》、台州广播电台等媒体,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四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与台州发布、台州在线、无限台州、网易台州、央视新闻+等的合作宣传推进经济普查等工作。做好微信编撰发布工作,通过“台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统计动态,2019年,发布微信推送56篇,强化对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强化对统计工作的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支持统计。五是创新信息发布渠道,完善台州统计数据库,为公众获取统计指标数据提供了更快捷更生动更有效的方式。六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2019年,市统计局举办了四次新闻发布会。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自然人9件,法人1件。均已按照规范格式予以答复,并电话征询了申请人对答复工作的意见,按时保质完成了答复工作。
(三)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信息载体建设。坚持一手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手抓网络与信息安全,坚持建设与防范并重、标准与规范共管,确保全局信息公开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基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
3. 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加强统计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切实把好关口。
(四)政策解读及回应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2.主动回应关切。一是进一步完善舆情回应机制。二是进一步扩展回应渠道和方式。三是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回应社会关切。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减6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 | 10656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的特色型、有效性和全面性方面,市统计局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不能足够体现统计特色;二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需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在统计信息网的栏目设置上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围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继续改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对涉及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并以图文结合、专家解读等形式强化理解;同时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的结合,满足社会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相关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着重抓好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政策变动、统计制度更新等方面的公开。
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一方面,理顺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由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技术服务,由各处室负责所公开的政务信息质量等。另一方面,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市统计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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