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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位政策宣传  

        台州交易分团关于第130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09:13 点击:
         

        各县(市、区)商务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

        第130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关于第13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交易团展位申报工作,确保企业顺利参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情况

        1.展览时间及形式

        本届广交会拟于10月中下旬举办。如条件允许,将尽最大可能恢复实体展,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具体举办形式与规模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2.展出内容板块

        按现有十六大类商品开展展位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参展展品范围详见广交会官网

        二、展位申请

        1.申请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时间均为4月26日—5月20日。

        2.申请流程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通知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

        (1)品牌展位

        本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通知所属第12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0届品牌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县(市、区)商务局,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省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向所属分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在每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广交会品牌展位新申请企业初审评分表”和“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企业资料明细表”(详见《关于做好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秋广交浙团〔2019〕08号)寄送至市交易分团。

        (2)一般性展位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通知所属企业中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广交会官网),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海关编码对应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所属县(市、区)商务局。申请企业在申请展位前须在“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上线及台州云展会平台(www.taizhouexpo.org.cn)认领及注册,并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各县(市、区)商务局、台州湾集聚区经科局根据企业“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上线填报情况及台州云展会平台(www.taizhouexpo.org.cn)认领及注册情况和展位申报材料,审核企业参展资质,并汇总填报第130届广交会参展申请企业资料审核表(见附件1)于5月25日前填报至市交易分团。

        (3)“两创”展位

        浙江省交易团 “两创”展位参展企业在推动浙江省外贸企业“创建品牌、创新发展”、提升广交会参展企业高质量发展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本届广交会省团将继续安排部分展位用于“两创”企业。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根据第13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标准(见附件2)和第13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评,于5月9日前将企业评审资料(一式三份)和第13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分表(见附件4)书面寄送至市交易分团。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清晰,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将取消其申请“两创”展位的资格。

        按照获得“两创”展位的规定:申请企业仅限未获得品牌展位的生产企业,实行一年一评制,其展位安排原则上保持二届不变。

        (4)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通知所属企业中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将国内销售额证明与加盖公章的参展申请表一并报所属分团审核、备案。除国内销售额证明和参展申请表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根据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见附件5)于5月13日前将申请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和县(市、区)商务局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一并寄送至省交易团。

        (5)第三期中央通道展位接受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参展申请(仅限除食品外的第三期展区类别),请有需求的县(市、区)商务局于6月9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交易分团。

        3.网上申请填报要求

        (1)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2)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申请展位属实行展品专业分区的展区时,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注意事项

        1. 受疫情影响,本届广交会举办形式未定。实体展可能将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内贸外贸一体化为主,重点邀请境外机构/企业驻华代表、跨境电商、境内采购商(包括大型百货、连锁超市、各类采购企业等)。请务必认真填报参展需求。

        2.本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3.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县(市、区)商务局通知为准。

        4.“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县(市、区)商务局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分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人:牟樱子

        电话:0576-88223003


        附件:

        1. 第130届广交会参展申请企业资料审核表

        2. 第13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标准

        3. 第13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4. 第13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分汇总表

        5.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6.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申请企业推荐汇总表


        台州交易分团

        2021年5月5日

        附件1:第130届广交会参展申请企业资料审核情况表.xlsx

        附件2:第13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审标准.doc

        附件3:第13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4:第130届广交会“两创”展位评分汇总表.xls

        附件5: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docx

        附件6: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申请企业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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