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司法局锚定“打造法治浙江示范区”目标,深入实施法治丽水建设八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浙西南革命老区法治实践新高地。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创成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一是“三级联创”一体推进。市县两级同步启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专班化运作,紧盯100项创建指标,建立“点评、交办、亮晒、通报、督察”闭环推进机制,“清单化”交办任务3130项,构建“三级联创、一体推进”创建格局。目前,列入省级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9个,市级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25个。二是“制度规范”全域覆盖。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9项配套制度,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各个环节流程标准,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全业务、全流程、全领域”依法行政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合法性审核机制100%全域覆盖。三是“法治资源”全域共享。发布全省首个《基层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基层法治建设双向考评机制,健全“10+100”法治建设示范乡镇指标体系,通过赋予乡镇(街道)对部门履职情况考核权、重大工作事项督办权、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实现县乡村三级法治建设全领域推进。截至目前,全市“1+8”执法队伍执法力量下沉一线达89.9%,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增至1461项,共覆盖25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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